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,我喜歡把標題設定成兩個字。
我從來都不會說自己是作家(Author),因為我還不配跟我的偶像 - 東野圭吾先生並列,我只會說自己是寫作人(Writer),而作為一個寫作人,也應該要有自己的風格。
內容方面,我不覺得自己寫的所謂愛情小品可以在網路上突圍,因為第一,網路上有太多類似的作者,寫的東西我想讀者們都感覺差不多;第二,我並不覺得自己在寫小品文,正如我之前說過,我的文章是我自己的心情分享和日記,寫的都是夾雜著現實生活的事。
所以想令人記住自己,我唯有設定標題為兩個字,希望這方法可以成為一個特色,讓你一看到兩個字的標題,就記起我。
再次,謝謝4404位讀者的支持,感激不盡。
蒙迪 字。